一、依内政部114年9月4日台内役字第1141161348号函办理。
二、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并须在19岁征兵及龄前一年底至当年2月间接受兵籍调查(已申办在学缓征者仍须申报),以建立兵籍资料。
三、96年次男子明年届征兵及龄,于114年10月8日上午10时至11月15日下午5时,至内政部役政司网站首页/主题单元/点选连结进入「兵籍调查线上申报」作业系统(网址:https://dca.moi.gov.tw/ris),登录兵籍表所需之个人资料后即可完成兵籍调查作业。
四、如无升学意愿者亦可尽早申报,以加速完成征兵检查及征集入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