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各单位主管暨财产管理人
主 旨:为落实本校财产管理工作,了解各单位财产之使用状况及保管情形,将对全校各单位进行财产盘点作业,期为使各单位财产管理更加落实。
依 据:本校财产管理作业。
说 明:相关说明如下,其他请参阅附加档案。
一、单位初盘:
1. 日期:即日起至 114年06月20日(五)
2. 系统路径:学校首页→校务资讯(新)→总务系统→财产管理系统→盘点模组→单位初盘作业。请进行线上全面性盘点(系统使用方式请参阅 系统内之使用说明)。若财产放置于老师研究室,请务必确实盘点。
3. 自管财产盘点:系指指单位购置金额单价未达新台币一万元,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之非消耗品,由单位自订编号及标签进行登记管理,财产管理人依单位自管财产清册进行初盘,初盘完成后列印自管财产纸本清册,请签核至各单位最高主管后缴交至纳管组。
4. 财产标签补发、存置地点及管理人异动:财产标签『脱落、模糊或变更单位』,请速申请补发并确实贴妥(申请单如附件);财产放置地点或 管理人有变动,请至「校务资讯系统(旧)/C040310存放地点批次修改、C040206财产管理人批次修改」更正。
5. 财产外借使用:请务必向外借单位确认财产现况,并提供财产现况照片及财产外借申请单,供出纳暨保管组复盘时查核。另教师研究室设(含国科会及各计画购置之设备),若放置于校外者,请确认是否已填妥「财产外借申请单」。
6. 查核:各项设备勿有装箱闲置之情况,并备妥『使用纪录』以供查核。电脑萤幕、印表机及笔记型电脑等,请查检是否黏贴尊重智慧财产权 贴纸,若有缺漏请迳洽出纳暨保管组索取。
7. 缴交表单:「财产初盘(抽)点纪录表」、「自管财产清册」经单位主管用印,于即日起至 114年6月20日(五)以前送至出纳暨保管组。
二、复盘:
1. 日期:自单位初盘完成后至 114年08月22日(五)止
2. 复盘方式:依各单位缴回之「财产初盘(抽)点纪录表」及「自管财产清册」进行单位抽盘业,抽盘时间将另行安排通知。纳管组同仁进行复盘时,单位财产管理人员务必陪同。
三、 注意事项:
1.请落实财产初盘作业。
2.财产复盘作业完毕后,将会列出本次复盘缺失前3名,于学期中再加盘一次,并将结果回报,如再发生,将依校内奖惩办法办理。
四、敬请各单位配合办理,若有任何问题烦请洽出纳暨保管组(分机1750、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