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公告
受文者:全校各单位
主 旨:未完成厂商服务评量作业之单位同仁,烦请114/2/21前完成。
说 明:
一、厂商服务评量应于「付款完成」时完成评量作业。
二、114/1/31付款完成但尚未进行评量之案件,请单位同仁于114/2/21前完成。
三、填写路径:校务资讯(新)/总务系统/C16采购验收系统/采购议价/统购/合约维护/厂商服务评量作业,可直接输入申请人后点选「新增」,即可查看尚未评量的申请单。
四、请注意每个单项的分数为100分,单项成绩若未达80分者,须于「其它应改进之事项」栏位写明原因,以利厂商提出改善说明。
五、如有任何问题,请洽分机1705君毅、1703淑惠,谢谢。
总务处采购组 敬启1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