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弘光科技大学教师研究绩优弹薪(国科会补助大专校院研究奖励),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21日(三)下午5:00截止受理,逾时不候。
一、配合国科会通知,调整此项奖励作业程序,改由国科会核定总额后,由各校审议补助名单,并于缴交绩效报告时,供以考评。
二、相关规定:
(一)依据国科会补助大专校院研究奖励作业要点及本校教师研究绩优弹薪作业要点办理。
(二)奖励对象:
1.本校专任教师
(1) 112学年度曾执行国科会补助研究计画(含研究性质、产学合作及国际合作类研究计画)之计画主持人,且符合国科会计画主持人资格。
(2) 如为112年8月1日以后聘任人员,须为国内第一次聘任。
2.最近5年内具研究绩效者,但不含教学绩效杰出人员、行政工作绩效卓著人员、已依相关法令办理退休之人员及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计画补助经费支应弹性薪资人员,副教授职级以下不在此限。
(二)奖励补助期间:113年8月1日~114年7月31日止
三、申请作业:
(一)欲申请教师,请于113年8月21日(三)下午5:00前,将『教师研究绩优弹薪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文件各1份』缴交至研发处(P404),以利后续召开审查会议,逾时不候。
(二)依本校奖励要点,受补助者应依奖励级距达成相对绩效基本标准,如未达绩效基准者,下次将调降奖励级距一级。
→曾获补助教师,已于获补助次年5月缴交绩效报告,若当时未达相对绩效,可于校内截止日前,将5月至7月相关绩效证明缴交至研发处,以利评估是否达标。
(三)研究年资的采计方法:
(1)自符合国科会计画主持人资格日起计算;不符合资格的年资请扣除【计算至113.07.31止】。
(2)请对照「填写说明」四、不同研究年资之「指标上限满分」填写。
研发处敬启
承办人:黄芳慈(分机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