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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产业学院计画实施要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5月8日以台教技(三)字第1142300884A号令修正发布。
说明:
一、 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 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苏小姐 ,电话:(02)7736-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