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国科会征求115年度「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 资讯:
一、计画宗旨
为鼓励具研究潜力之优秀学者结合跨领域之研究能量,并促进国际学术合作链结,进行前瞻议题之研究、发展研究新领域或探索国际性核心议题,未来期能培植杰出学者与研究团队,厚实学术研究人才之研究能量,获得突破性及具深远影响力之学术研究成果,本会人文处推动「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
二、申请资格
(一) 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符合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3点规定者。
(二) 计画主持人已获本会补助执行中之计画,如限制只能执行该件计画且该计画执行期程与本项「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之执行期程重叠超过3个月者,不得提出申请。
(三) 计画主持人同一年度以执行1件「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为限。
(四) 「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为人文处主动规划推动之研究案,计画主持人不受人文处执行2件计画之规定限制;惟曾获本会杰出研究奖者,始可补助第3件计画。
三、计画申请
(一) 本公告所征求之研究计画可为个别型或单一整合型,且皆鼓励计画主持人组成跨领域研究团队提出申请。
(二) 单一整合型研究计画须包含一个描述总体研究构想与架构的总计画,以及至少3项子计画,并至少有3位学者参与研究,总计画主持人必须主持1项子计画。
(三) 「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自115年8月1日开始执行,至多3年。
(四) 每件计画每年补助经费上限为新台币500万元。
(五) 计画主持人研究主持费月支数额新台币3万元。
四、注意事项
(一) 每年择优补助新案至多10件为原则,未获补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二) 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卓越计画经审查未获推荐,申请人当年度未申请且未执行本会专题研究计画者,得自本会通知计画未通过之次日起一个月内,修改或另提计画书内容,函送本会申请专题研究计画随到随审案。
(三) 检附计画征求公告1份,并公布于本会网站(http://www.nstc.gov.tw)。
五、联络人
(一) 有关本案申请疑义,请洽本会人文处袁咏蓁博士(电话:02-2737-7499;e-mail: ycyuan@nstc.gov.tw)。
(二) 线上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系统客服人员,电话:(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六、校内申请截止日:请于115年01月23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务必于校内截止日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后,并电话通知研发处)
七、依「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十六点第十款规定,首次申请计画之计画主持人及申请书内所列首次执行国科会计画之参与研究人员应于申请机构函送国科会申请研究计画之日前三年内,完成至少六小时之学术伦理教育课程训练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送申请机构备查;故符合上述规范者,请于校内申请截止日前将上述证明送研发处(A312)留存,逾期未缴者皆不予受理计画申请。
八、提供「台湾学术倫理教育资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学习平台以供参考,可免费线上修习学术倫理课程,若完成测验可线上列印研习证明。
研发处敬启
校内承办人员:谢佩琏,分机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