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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侨务委员会本(112)年办理「辅助国内大专院校及民间团体赴东南亚侨校志愿服务作业计画」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张贴人:弘光科技大学 国际事务处

主旨:侨务委员会本(112)年办理「辅助国内大专院校及民间团体赴东南亚侨校志愿服务作业计画」,敬请于华语文教学、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图书资讯等相关系所及志工服务社团即日起至5月29日止踊跃组队申请。

说明:

一、 为鼓励国内大专院校及民间团体青年赴东南亚侨(华)校进行志愿服务,并拓展我国青年之国际视野,特订定旨揭计画。另为建立国内青年志工团队与侨(华)校间长期合作之沟通联系管
道,并让青年志工于行前提早掌握侨(华)校现况,因地制宜调整服务内容,本计画由志工团队就本会公告之侨(华)校服务需求及联络资讯,自行联系侨(华)校洽谈并确定赴侨(华)校服务后向本会申请经费补助。
二、 本年经调查海外侨(华)校志工服务需求,共有菲律宾、马来西亚及泰国等3个国家、11所侨(华)校提出需求,约需青年志工82人,需求项目如次(详汇整表):
(一)华文教育:包含教学技巧、汉字教学、正音教学、课堂游戏、字本位教学法、作文、阅读、书法、演讲等。
(二)文化推广:包含剪纸、中国结、国画、武术、功夫、太极拳、掌中戏、管乐、弦乐、民乐、民俗舞蹈等。
(三)资讯服务:包含电脑打字教学、文书处理教学、影片拍摄及剪辑教学等。
(四)图书馆服务:包含协助图书馆、校史馆规划等。
(五)其他:包含提升学生华语学习动机及能力、生命教育、环境保育课程等。
(六)综上,请协助转知及鼓励所属华语文教学、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图书资讯等相关系所及志工服务社团踊跃组队申请。
三、 补助重点摘要如下:
(一)补助对象:国内大专院校,并由其组成18岁至30岁青年志工团队(年龄计算以出团时为准)。
(二)人员资格:每团队人数原则须为2人以上,且团队中具中华民国国籍青年至少应占半数以上。
(三)补助额度:以团队中具我国国籍青年志工人数计算,每人补助额度至多为新台币1万元,每团队最高补助上限为新台币8万元;受补助单位须自行筹措计画总经费20%以上经费。
四、 申请流程摘要如下: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5月29日截止收件(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方式:采书面方式申请,志工团队须先将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呈交所属学校,再由学校以公文并同申请文件函送本会。
(三)申请文件:包含申请书、经费申请表、志工名册、服务计画书、海外侨(华)校接受志工服务同意书、志愿服务计画之SDGs相关性列表及申请文件检核表。
五、 检附申请及核销注意事项、112年度侨(华)校青年志工服务需求汇整表、「侨务委员会辅助国内大专院校及民间团体赴东南亚侨校志愿服务作业计画」(含附件及填写说明)、海外侨(华)校接受志工服务同意书、志愿服务计画之SDGs相关性列表、申请文件检核表各一份。
六、 本案详细讯息及申请表件下载,亦可参阅本会官网-「侨民教育」-「侨教辅助」-「辅助国内青年志工赴东南亚侨(华)校志愿服务」专区(官网网址为www.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