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侨务委员会来文有关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适用对象事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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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侨务委员会来文有关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适用对象事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5日张贴人:国际事务处

明:
一、 查教育部旨揭方案自本(113)年2月实施,定额减免私立大专学杂费每人每年新台币3.5万元,适用对象为就读国内私立大专校院具有学籍且于修业年限内之学士班(含学士后学系)及副学士班(含二专、五专后两年)本国籍学生,爰符合国籍法第2条规定之本国籍学生,且无重复请领该部各类学杂费减免及政府其他助学措施者,均符合补助范围。
二、 检附国籍法第2条规定及旨揭方案文宣资料,惠请协助符合方案资格之侨生申请相关补助,以减少学生经济压力,安心在台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