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教育部】本部办理113年第2梯次数位学习课程认证审查将于本年8月受理申请
一、教育部办理之「113年度第2梯次数位学习课程认证」将于即日起受理申请,敬请教师踊跃提出申请,并于08月15日(四)中午12:00前提供相关审查资料。(依『弘光科技大学网路教学实施作业办法』 (附件1) 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规定「凡经本校申请通过实施之网路教学课程,授课学期结束后,授课教师须撰写一页以上之网路教学报告,内含成果、检讨与建议,供日后其他网路课程改进之參考,并得于次学期向教育部申请数位学习课程认证;通过教育部数位学习课程认证教师可申请奖励金,每案以新台币六万元奖励金为上限)
二、须知及申请文件表格,请参阅附件或至教育部远距教学交流暨认证网。(https://ace.moe.edu.tw/)
三、申请对象:已于1122学期授课完成之网路教学课程(课程时数必须二分之一(含)以上,以远距教学方式进行)
四、教育部办理数位学习课程认证申请须知(附件2)
五、申请资料说明:敬请欲申请教师务必使用最新表格(113年度第2梯次),需备妥资料项目如下:
(一)本梯次数位学习课程认证规定及指标说明会影音档及简报资讯请参阅https://ace.moe.edu.tw/video/42/show
(二)数位学习课程认证申请表 (附件3)
(三)数位学习课程认证审查资料表 (附件4)
(四)数位学习课程认证说明书:课程份量须满18周,请说明课程时数。建议内容至少应提供课程基本资料、课程简介与目标、修读对象、课程内容大纲、教学方式与进度及教学平台说明等资讯。 (附件5)
(五)数位学习课程认证自评表及相关附件 (附件6,有word档及odt档,请择一使用,于填写完毕后储存成pdf档,并于档案中建立书签,以利审查委员审视)
(六)数位学习课程认证作业著作权切结书 (附件7)
六、申请期限:敬请于113年08月15日(二)中午12:00前将电子档(附件3至7)及电子签章寄至教发中心张瑄恒助理信箱(ET@hk.edu.tw),并检附著作权切结书纸本(附件7)至教发中心B205,以利本中心汇整报部申请。
七、承办窗口:教学发展中心教师专业成长组-张瑄恒助理(分机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