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件公告】113.2学期「学生学习辅导计画」开始申请囉~~~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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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件公告】113.2学期「学生学习辅导计画」开始申请囉~~~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张贴人:教学发展中心

113.2学期「学生学习辅导计画」开始申请囉~~~

一、计画目的:本校为协助与辅导课业学习困难学生,得有效解决课业方面之疑难,由相关系所教师与教学助理提供「个别化」课业辅导咨询,协助辅导同学课后学习。

二、申请期间:01/06(一)至02/27(四)中午12点止。

三、申请对象:课业学习困难、学习成效落后、随班重补修、境外生、转系生、转学生、经济或文化不利生、技优学生等资格均可提出申请。

四、申请条件(复选):

  1. 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60分以下、不及格科目学分数达1/2或7学分者。
  2. 经「班级导师」或「授课教师」评估学习状况不理想或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等情形须以个别辅导者。
  3. 因「必修科目」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者。
  4. 经自我评估,学习有困难者。

五、申请须知:

  1. 个别小组2~6人方式规划学习辅导计画,学习辅导时数至多补助至12小时(授课教师至多补助至4小时)。
  2. 教学助理可由班级导师或授课教师推荐或指派有能力者担任。
  3. 每次课业辅导结束时,辅导教师教学助理须填写「辅导纪录表」。
  4. 授课教师请于辅导课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授课教师辅导成效表领据缴交至教学发展中心(B205) ,以利后续钟点费请领。

六、执行期间:04/01(二)至05/30(五)止,并完成缴交成果报告书使得结案核发辅导费用

七、经费补助原则:「授课钟点费」依弘光科技大学教师授课钟点计算要点核发

                                  「教学助理薪资」依弘光科技大学教学助理制度实施要点核发

八、联系窗口:教学发展中心-林佳佳助理,分机1289。

※缴交资料须知:

1.欲申请者请于114年02月27日(四)中午12点前提交【电子档】申请表,并上传至:https://reurl.cc/74V1z9请参阅【附件】113.2学期弘光科技大学「学生学习辅导计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