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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据教育部112年02月22日台教秘(二)字第1124100703号函及劳动部111年12月12日劳职授字第1110207148号函办理。 二、 请各单位积极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业务,并于设计阶段针对坠落滚落、物体飞落等职业灾害,进行风险评估规划降低职灾,施工阶段落实安卫管理,达成教育部112年度减灾目标「工作场所零职业灾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