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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宣导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观念案,未经授权,勿擅自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权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张贴人:智慧财产权与ODF宣导网

说 明:
一、 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4年8月18日智著字第11460016090号函办理。
二、 请多加善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所建置之「校园著作权」专区、教学相关之著作权Q&A、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著作权基本观念」课程等资源,并透过校内多元管道(例如: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专区、校内电子信箱、各类会议)向学生宣导,并向学生传达勿至侵权网站下载图书档案,或至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及购买盗版图书商品,以持续提升学生对著作权之正确认知。
三、 检附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来文1份,该局提供之著作权宣导资源,请连结至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页)专区,并适时更新校内专属网站及于校内办理相关活动时多加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