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检送本府办理民国113年「云林县作家作品集」征选简章,敬请转知所属周知并协助刊载官网公告,请查照。
说 明:
一、 113年「云林县作家作品集」征文参选资格如下:
(一)本籍或(曾)设籍云林县人士。
(二)曾于云林县就学、就业及服役者。
(三)父母亲其中之一人,为设籍或出生于本县者。
(四)未具前述资格,但其作品以描述云林乡土风情为主要内容者,亦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 征选活动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2日止;凡经入选作品,每件作品奖金新台币1万元整,作品出版后再赠得奖作者100册,以表彰对文学创作之热忱。
三、 征文类别以作家未经发表之诗词、散文、小说、剧本(含原创及改编)、儿童文学及文学论述(含台湾文学研究相关论文、文学批评或对云林作家之评论)。
四、 征选简章如附件或请洽云林县政府文化观光处网页
五、 https://content.yunlin.gov.tw/5523192.ht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