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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内政部役政署104年12月23日役署征字第1045011833号函办理。
2.自105年1月1日起,民国86年次出生男子已届19岁,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义务者,出国应经核准。
3.另有关役龄男子出国(包括进修、游学或观光)的相关事宜,内政部役政署网站(http://www.nca.gov.tw/)-下载专区-常备兵征集类,可供下载役男出境相关资讯,请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