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花莲县秀林乡公所公文~「太鲁阁族文化刊物制作出版计画」-第13期文案征稿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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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花莲县秀林乡公所公文~「太鲁阁族文化刊物制作出版计画」-第13期文案征稿

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0日张贴人:通识教育中心

旨: 检送本所办理109年度「太鲁阁族文化刊物制作出版计画」-第13期文案征稿,惠请踊跃投稿,如说明,请查照。
 
明:  
  一、 依据本所109年重大施政计画办理。
  二、 征稿日期:第13期截稿日期至109年10月15日止。
  三、 征稿类型:
     (一)文字:中文与太鲁阁族语(罗马拼音)。
     (二)文化历史:1、以太鲁阁族或台湾原住民族相关之文化历史题材为主。2、文字限制1600字以内。
     (三)文学创作:1、短篇小说(文字限制6000字以内,内容须与太鲁阁族相关之题材)。2、散文(文字限制1600字以内,内容须与太鲁阁族相关之题材)。3、诗(不限文字数量,内容须与太鲁阁族相关之题材)。
     (四)太鲁阁族相关议题:部落现况与议题(文字限制1600字,内容须与太鲁阁族相关。
     (五)学生专区:1、对象:国小、国中及高中(职),包含外乡太鲁阁族学生。2、投稿主题:对于自身文化的认知与部落生活心得。3、每篇至少400字以上,提供3张图(照)月片。
  四、 审查制度:
     (一)审查委员:审查委员5位,以审查委员加总之平均分数为依据。
     (二)评分标准:1、75分以下:退件。2、75分-80分退回修改再送审(依审查委员建议修改),再审后通过即录取。3、80以上:录取。
  五、 注意事项:
     (一)录取文案本所有删减调整之权利。
     (二)录取后不等同于当期刊登。
     (三)投稿文案须附作者简介(50字内)照片、个人基本资料及电子信箱。
     (四)若投稿文案涉及抄袭,本所可回收撰述费,并保留法律追溯权。
     (五)投稿文案审查后,会以电子信箱通知审查分数。
     (六)其他未尽事宜本所有权调整公告内容及规定。
     (七)本期未入选的文章将列入下一期再审。
     (八)请将文案以Word档传送至jung068843@gmail.com
     (九)稿费:1、文化历史:每字1.2元(不含标点符号)。2、文学创作:小说每字1元(不含标点符号);散文每字1元(不含标点符号);诗(每篇800元)。3、部落议题与现况:每字1元(不含标点符号)。4、学生专区:每字1元(不含标点符号)。5、照片使用费:每张照片100元(照片解析度需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