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化妆品应用系 |
职务名称 | 专案助理教授或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 |
学术专长 | 彩妆艺术与创作、美肤、美体、芳疗、国际美体教育 |
预计授课科目 | 基础彩妆学及实作、创意彩妆学及实作、进阶美容技艺实作、芳香疗法、调香学含实作、香氛美学应用含实作、精油导论与美肤实作、美容美体芳疗实作 |
名额 | 1名 |
薪资待遇 | 依学校规定 |
起聘学期 | 113学年度第2学期 |
履历收件截止日 | 113年12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凭) |
一、应征资格:
一 | 以下资格择一: 1.专案助理教授:国内外(相关系科)博士学历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国内外(相关系科)大学以上学历 |
二 | 工作经验: 1.专案助理教授:1年以上与彩妆时尚、艺术、造型产业相关领域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9年以上与彩妆时尚、艺术、造型产业相关领域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 |
三 | 具有美容相关证照 |
四 | 国外相关经历者或获得国际大奖尤佳 |
五 | 课程能融入AI技术应用尤佳 |
二、应准备资料:
一 | 1.专案助理教授:附档之「征聘教师个人资料表」(含著作目录、自传、简历、工作经历)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附档之「征聘教师个人资料表(专技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表」(含相关佐证文件) |
二 | 学历证件影本(国外学历须有驻外单位认证) |
三 | 检附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证明: 1.专案助理教授:1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证明(或符合技职法第25条规定者)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9年以上从事与应聘科目性质相关之专业性工作证明(须有相关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等,不可仅附上劳保投保纪录) |
四 | 经历证件、相关证照影本 |
五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 |
三、应征资料请分别以「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一 | 请将应准备资料之纸本文件挂号邮寄至 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应征妆品系教师-应征教师姓名 |
二 | 电子档请email至melody@hk.edu.tw 信件主旨:应征妆品系教师-应征教师姓名 |
三 | 联络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转分机 2222 (melody@hk.edu.tw) |
四 | 经初审通过,将由各系通知面试;履历恕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