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老人福利与长期照顾事业系 |
职务名称 | 专案助理教授以上师资 |
学术专长 | 老人福利、社会工作或长期照顾相关领域 |
预计授课科目 | 老人福利相关科目、社会工作相关科目、长期照顾相关科目、专题 |
名额 | 1名 |
薪资待遇 | 依学校规定 |
起聘学期 | 113学年度第2学期 |
履历收件截止日 | 113年12月11日(以邮戳日期为凭) |
一、应征资格:
一 | 具有博士学位证书 |
二 | 具有助理教授以上部颁证书 |
三 | 具备长期照顾(含老人福利、社会工作)服务专职年资至少3年 |
四 | 具备预计授课科目教学经验佳(曾在本校兼课者为佳) |
五 | 具日本语语言能力证明、或全英授课能力者优先考虑 |
二、应准备资料:
一 | 附档之「征聘教师个人资料表」(含著作目录、自传、简历、工作经历) |
二 | 最高学位证书影本(国外学历须有驻外单位认证) |
三 | 3年以上从事与应聘科目性质相关之专业性工作证明【需检附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不可仅附上劳保投保纪录),或符合技职法第25条规定者】 |
四 | 授课科目教学经验之授课证明 |
五 | 曾参与研究计画简要成果 |
六 | 语言能力证明、相关证照影本 |
七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 |
三、应征资料请分别以「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一 | 纸本文件:请挂号邮寄至 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应征老福系教师-应征教师姓名 |
二 | 电子档:email至melody@hk.edu.tw 信件主旨:应征老福系教师-应征教师姓名 |
三 | 联络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转分机 2222 (melody@hk.edu.tw) |
四 | 经初审通过,将由各系通知面试;履历恕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