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 旨:114年寒假上班时段调整。
说 明:
一、 1131学期结业日为114.1.12(日),寒假自114.1.13(一)至114.2.16(日)止。
二、 114.01.13(一)至114.02.07(五)止之出勤时间调整为上午9:00至下午4:30(无弹性时间)。113.02.10(一)起恢复上午8:00上班。
三、适用对象:包含本校专任职员工、校内适用劳基法同仁(含技工、工友、司机、约聘人员、专案人员及助理员)。
四、排除对象:
1、检验总中心专案人员。
2、3%工讀生及教学助理(TA)。
3、单位及教师计画自聘助理(含专兼任助理及臨时工)。
4、推广营运处人员。
5、其他上班地点于校外者
五、本案实施期间,每日上午8:00至上午9:00期间不得列计加班。当日工作需满8小时(包含请假时间),始得申请加班。
人事室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