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名称:资源教室辅导人员(专案人员)
二、应征条件:
(一)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特殊教育、社会工作、心理与咨商辅导等相关系所学士以上毕业。
(二)具有大专院校身心障碍学生辅导实务与行政工作经验者尤佳。
(三)具备主动积极、认真负责、沟通协调及服务热忱等特质尤佳。
(四)熟悉个案管理、学生辅导及电脑文书处理尤佳。
三、工作内容:
(一)特殊教育学生个别化支持计画之规划执行。
(二)特殊教育学生生活、学业、社会适应等辅导工作。
(三)资源教室生涯转衔辅导活动规划与执行。
(四)年度特殊教育计画与经费之规划执行。
(五)其他交办事项。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6:30。学期间需每周轮值一日晚班(15:00-21:00)
五、工作地点: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
六、薪资待遇:依据「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招收及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点」及本校人事相关规定,大学学历以280薪点起聘(39,284元),已取得大专校院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认定者自学士312薪点(43,774元)起叙薪。
七、检附资料:
(一)履历表,含近照乙张,并叙明过去工作经历之职务名称、工作起迄时间与负责工作内容。(请于本校人事室征才讯息下载「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应征履历表」填写)
(二)个人自传。
(三)最高学历证书影本。
(四)工作经验证明影本。
(五)其他有益审查之资料,如:心理师、社工师或其他相关证照影本。
(六)上述五项资料需以目录页码编排标示,不超过15页为原则。
八、应征资料寄送:
(一)一律采纸本收件,恕不接受求职网站转寄资料。
(二)请将应征资料寄至「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 咨商辅导中心」,并于信封上注明「应征资源教室辅导人员」。
(三)经初审通过者将个别以电话通知面试;初审未通过者应征资料恕不退件亦不另函通知。(蒐集之相关资料将依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办理)。
(四)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一周内通知录取者,未录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九、重要时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5日(三) 截止,以邮戳为凭。
(二)面试日期:预计114年2月12日(三) 进行面试,确切时间请待通知。
(三)起聘日期: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据教育部专案一年一聘。)
十、联络人:弘光科技大学资源教室 盖佳莹 辅导人员
联络电话:(04)2631-8652转分机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