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美发造型设计系 |
职务名称 |
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以上师资 |
学术专长 |
剪、烫、染造型,包头、编梳造型梳理,发妆造型创意设计 |
预计授课科目 |
长发编梳造型实务、欧美造型梳理实务、创意造型梳理实务、商业剪烫染实务 |
名额 |
1名 |
薪资待遇 |
依学校规定 |
起聘学期 |
114学年度第1学期 |
履历收件截止日 |
114年3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凭) |
一、应征资格:
一 |
曾从事与应聘科目性质相关之美发专业性工作,9年以上年资(助理教授级)或12年以上年资(副教授级) |
二 |
特殊造诣或成就:
(一)副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曾获选代表国家參加区域性组织以上各项竞赛者或最近五年内參加全国性各项竞赛获前三名者
2.在专业领域或国内外享有盛名,符合教学需要,有证明文件者
(二)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选代表国家參加区域性组织以上各项竞赛者或最近五年内參加全国性各项竞赛获前三名者
2.在专业领域或国内外享有盛名,符合教学需要,有证明文件者 |
三 |
国内外美发参赛获奖证明及作品集 |
四 |
具女子美发乙级证照尤佳 |
五 |
具男子理发乙级证照尤佳 |
二、应准备资料:
一 |
附档之「教师个人资料表(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表」(含相关佐证文件) |
二 |
学历证件影本(国外学历须有驻外单位认证) |
三 |
检附9年或12年以上从事与应聘科目性质相关之专业性工作证明【须有相关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等,不可仅附上劳保投保纪录】 |
四 |
经历证件、相关证照影本 |
五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 |
三、应征资料请分别以「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一 |
请将应准备资料之纸本文件挂号邮寄至
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应征美发系教师-应征教师姓名 |
二 |
电子档请email至per@hk.edu.tw
信件主旨:应征美发系教师-应征教师姓名 |
三 |
联络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转分机 2222 (per@hk.edu.tw) |
四 |
经初审通过,将由各系通知面试;履历恕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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