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专案教师申请114学年度减扣授课时数事宜
说明:
一、 依据本校「专案教师服务规程」第13条第2项规定,专案教师到职满二年,表现优良且符合校务发展需求,单位主管得推荐教师,予以酌减授课时数。
二、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截至114年7月31日止在校服务满二年以上。
(二)表现优良、单位主管推荐、符合校务发展需求。
三、 缴交文件:
(一) 弘光科技大学专案教师减扣授课时数之单位主管推荐表(附件一)。
(二) 弘光科技大学专案教师减扣授课时数申请表(附件二)。
(三) 请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以1册731资料本为限;佐证资料区间为111.8.1~迄今。
四、 规划办理时程:
序 | 日 期 | 说 明 |
1 | 114.2.17(一) | 公告 |
2 | 114.2.17(一)~114.3.3(一) | 单位主管推荐、专案教师提出申请 |
3 | 114.3.3(一) | 人事室收件截止 |
4 | 114.3.4(二)~114.3.7(五) | 人事室汇整作业 |
5 | 114.3.10(一)~114.3.18(二) | 召开审查小组审议 |
6 | 114.3.19(三)~114.3.26(三) | 校长审阅、核定与公告通过名单 |
五、 符合满二年之专案教师名单,将另外以信件通知单位主管。
六、 若有其他疑虑,请与人事室承办江承妤(分机2222)联系。
人事室 敬上
1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