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受文者:兼任行政职务之专案教师与相关主管
主 旨:调整专案教师兼任行政职务之考核配比
说 明:
一、111.07.21人事室主任与有专案教师兼任行政职务之单位主管,举行考核配比讨论会议,全数主管同意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得调整考核配比。
二、依据111.07.21会议结果,提案:
1.服务单位在「系」的专案教师:KPI 30%;整体表现70%【系教评:49%、院长21%)】
2.服务单位在「外单位」的专案教师:KPI 30%;整体表现70%【系院:21%(系教评14%、院长7%)、外单位:49%】
三、此提案于111年8月16日行政协调会通过。
四、该调整考核配比,于111学年度试行。
五、人事室将于111年9月中旬完成更新兼任行政职务专案教师之契约书,敬请专案教师将原本已用印完成之契约书(2份)于111.9.2(五)至111.9.8(四)至人事室(A102办公室)领取新版并缴回旧版契约书。
六、如有疑义,请联系人事室江承妤(分机2222)。
人事室 敬上
1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