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有关劳动部「112年全国模范劳工选拔及表扬要点」业于111年11月1日以劳动关l字第1110139449号令发布,请贵单位推荐人员参选,并于111年12月5日前(邮戳为凭)将相关表件送本府劳工局办理评选及荐送作业,请查照。
说 明:
一、 依据劳动部111年11月1日劳动关1字第1110139449号令办理。
二、 请贵单位确实依选拔及表扬要点推荐符合资格之人员(各单位各组别限推荐1名)参选,并将选拔表(要点附表1至4)、佐证资料1式12份(10份送劳动部、2份留存本府劳工局)、无不良纪录证明正本(请迳向警察局申请)、参选人切结书正本及参选全国模范劳工选拔检点表各1份,以A4纸张格式列印报送本府劳工局。
三、 请贵单位依「参选112年全国模范劳工选拔检点表」确认所附参选资料及证明文件是否完备,并请务必依旨揭期限将上述资料送本府劳工局办理评选及荐送作业,所送文件规格不符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四、 为响应节能减碳,选拔及表扬要点暨附件相关表格电子档请迳至劳动部网站(网址http://www.mol.gov.tw)政府资讯公开—捐补助专区—劳动部捐补助规定—劳动关系下载使用。
P.S:请本校有意参选与或单位推荐之人员,请于11/25(五)前将选拔表及相关文件送至人事室,以利协助办理后续推荐作业。如有任何问题,请洽人事室承办人蔡亚儒(分机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