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 旨:公告111学年度第1学期办理职员调动事宜。
说 明:
一、本次调动事宜依弘光科技大学职员调整服务单位作业要点第三点办理。
二、职员调整服务单位,3种方式:
(一)职员主动申请:职员任职该单位年资满三年者,可申请主动调动,或职员调整至服务单位一学年内,若有工作适应问题,且经单位主管了解同意者。职员主动申请,请填写「弘光科技大学职员主动申请调动表」(附件1)。
(二)单位主管提出申请:单位主管因业务发展需求,得申请调动该单位职员,惟需遵循学校统筹调整后之结果。单位主管提出申请,请填写「弘光科技大学单位主管请调职员申请表」(附件2)。
(三)学校统筹调整:因校务发展所需,人事室办理职员调整服务单位。
三、职员主动申请及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111/12/16至111/12/26下午4点。
四、规划办理程序,如下:
日期 | 办理事项 |
111/12/27 | 人事室汇整职员调动及单位出缺情形,提供给相关同仁与主管。 |
111/12/28 | 调动会议:
1. 邀请职员员额出缺的单位主管及提出请调以及学校统筹调动的同仁与会。 2. 说明调动办理程序。 |
111/12/27~
112/01/03 |
1. 出缺单位主管与调动同仁面谈。
2. 出缺单位主管填写「单位欲调入职员之排序表」(附件3),填入拟调入之同仁名单(3位/1缺额)。 3. 调动同仁填写「职员调动单位意愿排序表」(附件4),填入拟调入单位志愿序。 4. 排序表请于112年1月3日前将缴回人事室。 |
112/01/04~
112/01/06 |
未能找到合适单位之同仁,人事室进行单位安排。 |
112/01/11前 | 公告调动结果 |
112/01/11~
112/02/03 |
调动人员进行职务移交 |
五、如有疑问,请洽人事室嫈聆,分机2221。
人事室 敬启
1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