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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教育部转知劳动部「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36条第5款规定解释令1份如附件,请查照。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张贴人:弘光科技大学人事室

主旨:函转劳动部「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36条第5款规定解释令1份如附件,请查照。

说明:依劳动部111年12月27日劳动发管字第1110524242B号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