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全校执行各计画案(含3%校内工读)之主管与教职员
主 旨:[非常重要] 请依「弘光科技大学计画任用人员及工读生聘用要点」聘任各类人员,敬请配合。
说 明:
一、「弘光科技大学计画任用人员及工读生聘用要点」于112年1月10日经行政会议修正通过,并于法规资料库已更新。(附件一)
二、法条更新重要说明:
(一)本要点第四点:1 聘用各类人员时,应于起聘日前七日填具聘任申请表并于起聘日前二日完成聘用程序。
2未于起聘日前二日完成聘用任程序,不得办理加保及支薪。
范例说明:1 将于2/1起聘用,最慢于1/25送出聘任申请表,并于1/30完成聘用程序。
2 若未于1/30完成聘用程序,人事室将不再协助加保及支薪。
(二)本要点第十点:各类人员提前离职,应于三日前完成本校「劳动型专兼任助理及临时工离职退保申请表」(附件二)程序。
(三)其他聘用相关要点,请见附件一。
三、再次恳请聘用单位自行追踪各签核关卡,切勿尚未完成聘任与加保,就自行请受聘人来工作。
四、如有任何不清楚处,请洽询人事室亚儒#2223。
人事室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