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有关112年「第18届教育奉献奖」初审与推荐事宜,请依「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及说明事项办理,并于112年3月22日(星期三)前将推荐资料迳送本市沙鹿区鹿峰国小汇办,请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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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有关112年「第18届教育奉献奖」初审与推荐事宜,请依「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及说明事项办理,并于112年3月22日(星期三)前将推荐资料迳送本市沙鹿区鹿峰国小汇办,请查照。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3日张贴人:弘光科技大学人事室

主旨:有关112年「第18届教育奉献奖」初审与推荐事宜,请依「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及说明事项办理,并于112年3月22日(星期三)前将推荐资料迳送本市沙鹿区鹿峰国小汇办,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2年2月16日台教师(三)字第1122600448号函办理。

二、推荐对象:以公私立学校已退休或离职之非现职校长、教师及军训教官为选拔表扬对象。

三、推荐条件,应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一)投入教育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著有具体绩效,足为典范。

(二)投入学生辅导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著有具体绩效,足为典范。

(三)另最近3年内曾获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规定奖励者,不再受理推荐或给奖。

四、推荐单位:各机关学校及经许可设立之民间团体组织或基金会。

五、推荐人数:每单位限推荐1人。

六、受理日期:自即日起受理推荐至112年3月22日(星期三)止。

七、送件方式:请将推荐表纸本、推荐名册纸本及资料光碟(含具体事蹟表word档、推荐名册excel档、相关佐证资料pdf档、彩色半身照片jpg档等)于112年3月22日(星期三)前送鹿峰国小汇办(433106 台中市沙鹿区星河路209号,学务主任苏建豪收,电话:04-26224210转610),纸本及资料光碟逾期未送达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有关112年「第18届教育奉献奖」推荐填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供近半年「彩色半身照片」电子档1张(档案格式JPG,档案大小800KB-4MB)。

(二)推荐表各栏位请详实填写,勿缺漏;另请注意字数限制(含空格、标点符号及英文字母),避免字数太多,无法上传档案。

(三)受推荐人员之相关佐证与参考资料请择要扫描成pdf档,每位受推荐人员可上传10个佐证资料(单一资料大小限10MB以内,总资料大小限40MB以内),档名请简述佐证资料内容。如仅有纸本,请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夹固定,勿胶装,以利鹿峰国小协助扫描上传,并请提醒贵单位之受荐人员依照片使用途径提供适当照片,并取得照片内其他人员之同意。

九、有关受推荐人员之品德操守部分,请于推荐时确实查证,如有不实或舛错者,将撤销其资格,并追缴奖励金及相关奖励。

十、副本抄送本府社会局及文化局,请惠予函文转知各民间团体组织或基金会,鼓励踊跃推荐。

十一、检附「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推荐表及推荐名册各1份。

 

如有意申请112年「第18届教育奉献奖」者,请将相关资料于112年3月15日(三)中午前,将资料备齐缴交至人事室A101办公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