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为办理112年度师铎奖评选及表扬活动,欢迎贵校推荐候选人,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依本部112年2月10日台教师(三)字第1122600138A号函及「师铎奖评选及表扬活动实施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详附件)办理。
二、为发扬尊师重道优良传统,提振教师专业精神,请贵校依本要点第2点及第3点规定,推荐符合资格之候选人(每校至多推荐6名,包括行政组及教学组至多各3名);候选人应经贵校秉持审慎客观原则,择优审查通过并排序后,函报本部相关推荐资料。
三、推荐资料包括纸本及光碟,说明如下:
(一)纸本1式6份:
1、包括推荐表(格式详附件)及佐证资料。
2、推荐表各栏位请依填写说明详实填写,请务必留意字数限制(含空格、标点符号及英文字母),所提交之电子档规格、资料字数等均须符合规定,且勿直接插入图片或改变资料格式,以免避免字数过多造成上传资料不全或无法完成上传等问题影响权益。
3、佐证资料请择要扫描成pdf档,每位受推荐候选人以提交10项为限,每项资料档案大小限于25mb以内,档名请简述该资料内容。
4、推荐表及佐证资料请以A4大小双面列印。
(二)光碟一片:
1、包括前项纸本推荐表及佐证资料之电子档,及供本部制作表扬典礼及相关媒体宣传材料之照片。
2、前开照片,请提供经本人同意之近半年「个人正面半身彩色照」1张(档案大小为800KB~4MB)及「与学生互动之照片」2张(横式、直式各1张,档案大小为3MB~8MB),档案格式为JPG档(照片清晰度高,大图片尤佳)。
四、请依本要点第2点表扬对象及第3点推荐基准规定,就被推荐人之各项资格条件确实进行审核及查证;并依第8点第1项规定略以,就申请遴荐奖励案件,应从严审核,有不实或舛错者,将依规定议处;所遴荐人员于本部核定前,有职务异动、发生意外事件或发现有不适宜遴荐之情事者,应随时函知本部。
五、有关受推荐人员之品德操守及是否涉有本要点第3点第4款消极条件情形,请确实严格审查,本部不另做查证,如有不实或舛错者,将依相关规定办理。
六、请注意受推荐人资料送件后,即视同同意授权其资料由初审及决审机关润饰;另所提供资料(含照片)将作为获奖后新闻媒体宣传、芳名录编撰及表扬大会使用,爰请受推荐人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适当照片,并应取得照片内其他人员之同意。另完成送件程序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件或抽换,且所送资料将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七、有意推荐候选人者,请于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以邮戳为凭,逾时不候)办理下列事项:
(一)函报推荐候选人名单者,于公文叙明贵校推荐候选人业经学校审查通过情形,正本函发本部,副本至「社团法人台湾评鉴协会」(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区南海路3号5楼之1)。
(二)寄送推荐资料:将纸本推荐表及佐证资料,并同光碟寄至「社团法人台湾评鉴协会」。
八、如有未尽事宜,请洽本部承办人,或「社团法人台湾评鉴协会」(姓名:刘小姐、张小姐/电话:02-33431192、02-33431198/电子信箱:phoebe@twaea.org.tw、chun1009@twaea.org.tw)。
请有申请意愿者,请备齐资料,于112年3月16日(四)前迳送至人事室A101,有问题请联系分机226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