铨叙部 函
主旨:为建置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转任公务人员条例(以下简称专技转任条例)第5条专技人员遴选委员会学者专家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请惠予推荐具相关专技考试类科领域专长且有意愿担任遴选委员之人选,并于文到1个月内回复,请查照。
说明:
一、查民国111年12月28日总统令修正公布之专技转任条例第5条规定:「(第1项)各机关进用专技人员,应由用人机关组成遴选委员会,审查专技人员之执业经历及实绩,办理公开遴选相关事宜。(第2项)遴选委员会应由用人机关代表及机关以外之学者专家组成,其中学者专家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并应自铨叙部建置之学者专家人才库遴聘之。……」上开立法说明略以,为期遴选委员会达到公平、公正、公开、专业之选才功能,遴选委员会之组成,除用人机关相关业务代表及人事主管人员之外,应包含机关以外之学者专家,且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并参考政府采购评选委员会遴聘外聘委员之作法,由本部洽请相关职业公会提供理监事名单,建置人才库,供用人机关遴聘学者专家之用。
二、兹为建置旨揭人才库,请惠予推荐具相关专技考试类科领域专长且有意愿担任遴选委员之人选,并填具「专技人员遴选委员会学者专家推荐表」及协助收取受推荐者之「专技人员遴选委员会学者专家参考名单资料库意愿表」后函复本部,上开推荐表电子档请加密后另以电子邮件传送至w2587@mocs.gov.tw,密码请以电话告知本部承办人,勿于电子邮件内叙明;又受推荐者之专长或经历请尽量多元,俾利各用人机关于人才库中择定委员组成专技人员遴选委员会。另所提供之学者专家名单,将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等规定,蒐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附为叙明。
三、检附「专技人员遴选委员会学者专家推荐表」及「专技人员遴选委员会学者专家参考名单资料库意愿表」各1份;另检附「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及格人员得转任公务人员考试类科适用职系对照表修正草案」1份供参。
请有申请意愿者,请备齐资料,于112年4月17日(一)前迳送至人事室A101,有问题请联系分机226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