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美发造型设计系 |
职务名称 | 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 |
学术专长 | 1.剪、烫、染造型 2.日式/欧式长发编梳 3.异材质应用与接发 4.发妆造型创意设计 5.造型咨询与形象设计 |
预计授课科目 | 商业剪烫染、接发应用及异材质头饰、时尚造型梳理实务、基础彩妆实务 |
名额 | 1名 |
薪资待遇 | 依学校规定 |
起聘学期 | 112学年度第2学期 |
履历收件截止日 | 112年10月22日(以邮戳日期为凭) |
一、应征资格:
(一) | 曾从事与应聘科目性质相关之美发专业性工作9年以上。 |
(二) | 特殊造诣或成就,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选代表国家參加区域性组织以上各项竞赛者或最近五年内參加全国性各项竞赛获前三名者。 2.在专业领域或国内外享有盛名,符合教学需要,有证明文件者。 3.具女子美发乙级证照。 4.具男子理发乙级证照。 5.美发美容参赛证明及作品集。 |
二、应准备资料:
(一) | 附档之教师个人资料表 |
(二) | 学经历证件、相关证照影本 |
(三) | 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证明(请检附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劳保记录无法采计) |
(四) | 美发美容参赛证明及作品集 |
(五)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 |
三、应征资料请分别以「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一) | 请将应准备资料之申请文件纸本挂号邮寄至 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应征美发系教师 |
(二) | 电子档请email至melody@hk.edu.tw 信件主旨:应征美发系教师-李OO |
(三) | 联络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转分机 2222(melody@hk.edu.tw) |
(四) | 将以电邮方式寄送合格者将通知面试,不合格者恕不回函,履历恕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