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订「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请假规则」(112年11月14日校务会议修正通过)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公告修订「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请假规则」(112年11月14日校务会议修正通过)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张贴人:人事室

公告

主旨:公告修订「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请假规则」。

说明:

一、本校「教职员工请假规则」业经112年11月14日校务会议修正通过。

二、为维持教学及行政工作之运作,教职员工出国旅游或探亲,以寒暑假期间或学校统一放假日办理若于学期中请假者,须经校长核定后,附上核定签呈始得办理请假

三、七日以上请假,应于请假十日前,依实际起迄日期(含例假日)提出申请,逐级陈核至校长核定

四、完整请假流程请自行参阅办法。

 

    附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