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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主旨:公告修订「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请假规则」。
说明:
一、本校「教职员工请假规则」业经112年11月14日校务会议修正通过。
二、为维持教学及行政工作之运作,教职员工出国旅游或探亲,以寒暑假期间或学校统一放假日办理;若于学期中请假者,须经校长核定后,附上核定签呈始得办理请假。
三、七日以上请假,应于请假十日前,依实际起迄日期(含例假日)提出申请,逐级陈核至校长核定。
四、完整请假流程请自行参阅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