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受文者:全校执行各计画案(含3%校内工读)之主管与教职员
主 旨:[再次提醒-非常重要] 请依修正后「弘光科技大学计画任用人员及工读生聘用要点」聘任各类人员,敬请配合。
说 明:
一、「弘光科技大学计画任用人员及工读生聘用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于112年9月12日,经行政会议修正通过。修正要点详见附件一。
二、本要点第四点聘任程序,修正如下:
(一)至计画(工读)人事费系统填具聘任申请单,并于起聘日前六日内(含例假日),经各聘用单位或计画主持人完成签核。
(二)各单位或计画主持人需主动追踪聘任签核进度;若未于规定期程内完成聘任签核与行政程序审核作业,不得办理加保及支薪。
(三)若因聘任资料有误被退回,需于次日内修正并签核完毕,逾期者此聘单作废。
(四)聘任申请单经行政程序审核通过后,人事室依核定结果办理加保事宜,异动时亦同。
三、 依据劳动部112.2.9发布「劳雇双方约定工资给付日及工资给付指导原则」,薪资于112年底前须于次月10日内发放。
依此,人事室将统一于每月1日发送「提醒通知」至受聘人、用人单位或计画主持人;提醒须如期完成签到表/工作日志之签核流程,程序如下:
(一)受聘人当月份之签到表/工作日志,最晚须于次月3日内完成签到表/工作日志之登打,并于系统送出签核。(例:11月份之签到表/工作日志,最晚须于12月3日前完成登打签到表/工作日志,并于系统送出给用人单位或计画主持人审核)。
(二)用人单位或计画主持人于收到受聘人之签到表/工作日志后,最晚须于收到通知后2日内完成签到表/工作日志之签核。(例:受聘人于12月3日于系统送出签到表/工作日志,用人单位或计画主持人最晚须于12月5日前完成签到表/工作日志之签核)
其他补充说明,详见附件二。
四、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洽询人事室亚儒#2223。
人事室敬启
1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