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受文者:全校教职员工
主 旨:公告113年1月1日起本校配合军公教调薪事宜。
说 明:
一、本校董事会感谢全校教职员工为校付出的努力与打拼,113年1月9日通过本校113年度调薪案,并追溯自113年1月1日起适用。冀望全校教职员工赓续工作热情与绩效展现,让招生年年无虞、实践弘光办学精神与价值;并携手共进、共同成长,共创组织与个人的美好前景。
二、助理教授以上教师(含专案教师)本俸调升 4%、学术研究费调升 15%,讲师(含专案教师)、旧制助教、实习指导教师及约聘实习指导教师本俸及学术研究费均调升 4%,专任职员工本俸及工作补助费均调升 4%。
三、为兼顾兼任教师权益,本校依教育部标准,调升兼任教师钟点费。
四、本次调薪将依教育部来函核定各职级调薪后薪资办理,并另案公告;调薪后之薪资与保费差额,将纳入113年3月份薪资。
1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