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文化设计与行销系 |
职务名称 | 专案助理教授或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 |
学术专长 | 创意生活商品领域 |
预计授课科目 | 创意概论、设计史、文化田野调查技巧、文化设计、毕业专题制作 |
名额 | 1名 |
薪资待遇 | 依学校规定 |
起聘学期 | 113学年度第1学期 |
履历收件截止日 | 113年5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凭) |
一、应征资格:
一 | 学历: 1.专案助理教授:艺术或设计相关系所博士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艺术或设计相关系所硕士、学士 |
二 | 工作经验: 1.专案助理教授:1年以上与文创产业或设计领域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9年以上与文创产业或设计领域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 |
三 | 具大专以上教学经验1年以上(需检附聘书) |
四 | 具备英文授课之能力,能授课EMI课程尤佳 |
五 | 课程能融入AI技术应用尤佳 |
二、应准备资料:
一 | 附档之「征聘教师个人资料表」及「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表」(含相关佐证文件) |
二 | 学历证件影本(国外学历须有驻外单位认证) |
三 | 工作经验证明: 1.专案助理教授:1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证明 2.专案助理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9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证明 注:以上工作经验证明需检附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劳保纪录无法采计),或符合技职法第25条规定 |
四 | 经历证件、相关证照影本 |
五 | 设计作品集 |
六 | 可开授课程科目与授课大纲(可教授创意概论、设计史、文化田野调查技巧、文化设计、毕业专题制作) |
七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获奖纪录、推荐信、证照、专案计画成果、展览及担任评审等) |
三、应征资料请分别以「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一 | 请将应准备资料之申请文件纸本挂号邮寄至 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应征文化设计与行销系教师-李OO |
二 | 电子档请email至melody@hk.edu.tw 信件主旨:应征文化设计与行销系教师-李OO |
三 | 联络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转分机 2222 (melody@hk.edu.tw) |
四 | 经初审通过,将由各系通知面试;履历恕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