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系所 | 动物保健系 |
职务名称 | 专案助理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
学术专长 | 宠物美容或宠物训练 |
预计授课科目 | 宠物美容暨宠物训练专业课程 |
名额 | 1名 |
薪资待遇 | 面议 |
起聘学期 | 113学年度第1学期或113学年度第2学期 |
履历收件截止日 | 113年6月28日(以邮戳日期为凭) |
一、应征资格:
一 | 具宠物美容证照及实务经验或宠物训练管理实务经验 |
二 | 9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证明(注:需检附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劳保纪录无法采计) |
三 | 具宠物美容B级(含以上)证照3张及丙级宠物美容技术士证照 |
四 | 具宠物训练证照为佳 |
二、应准备资料:
一 | 附档之「征聘教师个人资料表」及「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表」(含相关佐证文件) |
二 | 学历证件影本(国外学历须有驻外单位认证) |
三 | 9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证明(注:需检附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劳保纪录无法采计) |
四 | 经历证件、相关证照影本 |
五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 |
三、应征资料请分别以「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一 | 请将应准备资料之申请文件纸本挂号邮寄至 433304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应征动物保健系-李OO |
二 | 电子档请email至melody@hk.edu.tw 信件主旨:应征动物保健系-李OO |
三 | 联络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转分机 2222 (melody@hk.edu.tw) |
四 | 经初审通过,将由各系通知面试;履历恕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