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学年度第2学期 就学贷款【应届毕业生】还款应注意事项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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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学年度第2学期 就学贷款【应届毕业生】还款应注意事项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0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曾经申办过就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注意!!

毕业后,如果您没有继续升学、服兵役或教育实习,您的就学贷款将于毕业一年后开始缴款,请届时务必按时缴款,以免逾期,影响到您的信用。

  • 除在职专班之学生应于学业完成即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摊还本息外,其余贷款学生应自事实完成日后满一年之次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摊还本息。
  • 如果您当初申请贷款时,填写的【预定毕业日期】、【户籍地址】、【通讯地址】都是正确的话,承办银行一定会寄给您还款通知书。所以当您的毕业日期、地址有错误或是变动时,要记得通知承贷银行更正。因为某些意外情形,没有收到还款通知书时,请赶快跟承贷银行联络并按期缴款,以免发生逾期未缴,影响个人信用。
  • 就学贷款不是政府给予的免费赠与,而是一种贷款,应于缓缴期届满开始还款;如因故无法如期还款,应主动与承办银行协商调整还款时间与相关还款条件。
  • 逾期未还款,承贷银行会对积欠贷款者控诉求偿,并将资料送请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建档,列为金融债信不良往来户,并开放金融机构查询。这项纪录会影响同学将来与银行的往来关系,影响您日后信用,包括向银行申请支票、信用卡、房屋贷款或信用贷款及弟妹就学贷款等,均将遭到拒绝,同时也会影响日后在国内外之就业与就学机会,同学务必按银行规定时间还款。

★附件档案为就学贷款还款须知,事关同学权益,务必详阅!

(已有email至各系毕业生之信箱可于信箱内查看)

★详细请依 教育部圆梦助学网 及 台湾银行 相关公告为准★

★学生申请就学贷款还款联系详洽台银★

(客服电话_手机请拨:(02)2191-0025、市话请拨:0800-025-168 或承贷银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