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缺旷、请假、奖惩重要通知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112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缺旷、请假、奖惩重要通知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9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1. 公假线上申请应检附相关证明(请以JPG档上传并确保清晰可辨视),依流程请导师等权责师长逐级线上签核,另请务必于公假日前完成请假手续(请预留前置作业量提前请假)。弘光e指通无法点选公假选项。

  2. 学生请假除考试假及事假外,一律使用线上请假系统办理请假手续。

    (1)考试假:需至教务处领取纸本申请并检附证明完成请假手续(应一并完成线上请假手续)。

    (2)事假:学生检付相关证明文件向授课教师说明,授课教师依各课程学习及评量规范自行评估准驳与否,授课老师同意后由授课教师于点名系统(创课或校务系统)点选注记点选「事假」即完成请假手续,不列记旷课。

  3. 学生请假系统登录路径:「学校首页」->「在校学生」->「输入个人帐号、密码」->「学生资讯统(新) 」-> 「学务」->「学生请假申请」。

  4. 学生线上请假务必于请假日3周内签核完成,逾期则无法请假。

  5. 同学填完假单之后应确认是否送出,并随时上网追踪假单流向,留意是否完成销假。若超过一周仍未核准应立即反映。

  6. 本学期学生请假及缺旷更正截止至第17周(1/5日2400时)止,逾期则不受理。【学生请假规定:应于三周内完成请假作业,学生缺旷规定:有误应于二周内更正。】请同学注意自身权益,避免至学期末(操行成绩已结算)才因误登旷课而遭扣考或操行成绩被扣分而无法更正之情事。

  7. 导师查询班上同学缺旷、奖惩统计情形,请进入「校务系统(旧)」->「学务系统」->「生辅(操行)管理系统」->「报表」->「学生缺旷课统计表(导师用) 」或「学生奖惩统计表(导师用) 」查询。

  8. 老师至学生奖惩系统提报申请截止时间:毕业班112年12月21日(星期四)止,非毕业班113年1月4日(星期四)止。大功请于112年12月26日(星期二)前登录,逾期则不予受理。

  9. 如有相关问题请洽生住组分机1425张教官咨询。

    附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