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网页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确运行,请先至你的浏览器设定中开启 JavaScript。
SEARCH
一、依教育部中华民国113年01月16日台教高通字第1132200082号函办理。
二、进修学制减免标准为:每学分之学分费减免50%,一年最高减免3.5万元(一学期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