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津贴发给办法修正】金门县政府修正「金门县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就学津贴发给办法修正】金门县政府修正「金门县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8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金门县政府修正「金门县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二、申请期限:申请期间为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及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办方式:详如该县政府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四、申请对象:详如该县政府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五、申请条件:详如该县政府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详如该县政府就学津贴发给办法。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
九、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就学津贴发给办法或申请方式有疑问,请迳洽金门县政府陈小姐,电话:08-2325630转分机62427。

--------------------
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廖正能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