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外交部114年「外交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0日前。
三、申办方式:本校统一交件申请,请于申请期间内缴交申请资料至生住组办公室(B107)。
四、申请对象: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
曾于上学年度修习外交、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经贸 、国际传播 、区域研究 、两岸关系 、 比较政府、比较政治、 外文等相关课 程 五 门以上( 五 门课程中应有 一 门外文,倘未修读,除外交等 五 门课程成绩外,应检附外语检定 测验成绩证明文件影本)。但选修环境保护、医疗、公共卫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与全球化有关之课程,可抵充上开规定修读之相关课程,最多以 二 门为限。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本奖学金所需经费,由本部逐年编列预算支应。各年度之奖励名额上限为 三十四 名,每名新台币二 万 五 千 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上一学年度 两学期 成绩单正本 注 有在全班名 次 并 盖有学校戳记或关防 。
2.在学证明 盖有学校戳记或关防 。
3.自传 内容含自我规划及志向说明 。
4.五千字专题报告 内容需与国际关系、外交或全球化等议题相关 )),且不得以先前申请过之专题报告重复申请 。
5教授推荐函 二 份 。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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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