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会113学年度第2学期平安奖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3.05)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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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会113学年度第2学期平安奖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3.05)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会113学年度第2学期平安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114年2月12日至114年3月5日。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平安奖学金:家户所得90万(含)以下不分科系(具有低收入户资格者,不在此奖助范围)大专组(含二专及五专四、五年级生)就读学校校内有公告讯息之学生,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内且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处分。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85名:每名每学期新台币一万二仟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平安奖学金:
(一)申请书(附件1-1~1-3 含自传、师长推荐内容)、学生证(或在学证明)、身分证正反面影本、申请人银行存摺影本(含户名、帐号及汇款银行)(附件3)及个人资料蒐集、处理及利用同意书(附件2)。
(二)成绩证明【前一学期】正本。
(高一新生【第一学期】检附国三成绩、大一新生【第一学期】检附高三成绩)。
(三)奖惩证明。
(四)前一年度全户所得证明 ( 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请至国税局申请。
(五)其他须检附文件请参阅申请表中 (附件1-1 下方缴验资料栏)。

*凡平安奖学金申请者皆须检附国税局前一年度(112年度)已申报之全户所得证明(至国税局申请)
所得证明资料名称: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 注意!非收执单/电子试算表/纳税证明书等,若资料错误,视同资料不符不予审查 )( 0 所得收入也需附上查无资料之证明文件 )
【已检附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证明者免附全户所得证明,但须另检附三个月内户籍誊本(全户) 】

七、其它说明:延毕生、进修部学生不可申请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财团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会TEL : 04-238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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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