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桃园市政府「113学年度第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
二、申请期间:114年1月20日至3月24日(邮寄以邮戳为凭)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设籍本市达四个月以上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子女现就读国内私立大专校院(不含五专前三年及研究生)。详如该单位办法所列资格。
五、补助标准:针对设籍桃园市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子女且符合本计画申请资格者或已领有劳动部核定「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之审核结果通知单者,采加码补助。针对符合本补助计画且审查资格通过者,每名最高补助1万1,800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 纸本申请:检附申请书及应备文件,于申请期限内以挂号邮寄至「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劳资关系科(地址:330206 桃园市桃园区县府路1号3楼)」,信封上请注明「申请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
2 线上申请:检附申请书及应备文件,于申请期限内至「桃园网路e指通/劳工服务/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上传相关申请资料。
七、其它说明:申请书可向本市各就业服务中心(台)或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劳动局网站下载(桃园市政府劳动局 https://lhrb.tycg.gov.tw/ > 业务资讯 > 劳资关系服务 > 劳工权益基金 > 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劳资关系科,(03)3322101转分机680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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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