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爱盲基金会「114年度清寒视障学生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前。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国籍为中华民国国民,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之视觉障碍者,并处于经济弱势的视障学生。
1.家境清寒且持有县市政府核发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或里长开立之清寒证明者,请于申请表摘述家境清寒状况。
2.且学期成绩平均七十分以上,且当年度未曾领取本会助学金补助者。
3.非就读一般标准学制者,将特案评估审核。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一年两期,一期奖助30名视障生为原则,每名一期可补助5000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申请书
2.身心障碍证明之视觉障碍正反面影本
3.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影本(需有最新学期注册章)
4.最新学期成绩单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户证明,或清寒证明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爱盲基金会社工员 林思妤电话(02)23616663 转 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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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