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113学年度第二学期「韧世代」奖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4日前(邮戳为凭)
三、申办方式:申请人备妥相关 申请文件 即日起至 114年3月 14日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请邮寄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请参阅办法第三页 。请清楚填写正确之联系方式,以利后续通知。
四、申请对象:
需同时具备以下七项,使得申请本奖助学金:
(一)年龄:具有中华民国身分且未满 25 岁者。
(二)学历:就读经教育部认可之公私立高中职、五专、大学、硕士之学生,不含军警校、大学、空中大学及研究所在职专班。
(三)学业成绩:113 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会经济扶助对象。
(五)家庭收入:
1.114 年非政府列册之低收入户。
2.112 年度家庭总所得未超过 120 万,且家庭总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万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状况:
1.家庭中主要生计责任者死亡、罹患重伤病、失业、入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求学困难。
(七)韧世代精神:
1.申请人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或才艺竞赛等,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2.申请人有特殊身心症状,但仍积极求学,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韧世代奖助学金申请表」正本一份;可电脑打字,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二)「自传」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电脑打字,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三)「教师推荐函」正本一份,由本学期就读之学校老师推荐;可电脑打字,推荐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四)113 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正本一份,成绩单须盖有学校印鉴证明。
(五)申请人近六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一份。
(六)请申请人至国税局申请 112 年度全户「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证明、全户「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清单」证明正本各一份。
(七)113 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注册缴费收据」影本一份或校方开立之「在学证明」正本一份。
(八)家庭特殊状况证明文件:
若家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者,请检附公私立医院之诊断证明正本;诊断证明须盖有医院名称大印章及医师印章。
(九)韧世代精神之佐证资料:
参与志愿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或才艺竞赛、个人特殊事蹟等相关证明资料影本。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北台中家扶中心04-2523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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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