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嘉义市政府「嘉义市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校统一申请至114.03.03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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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申请】嘉义市政府「嘉义市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校统一申请至114.03.03止)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2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嘉义市政府「嘉义市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前。
三、申办方式:本校统一交件申请,请于申请期间内缴交申请资料至生住组办公室(B107)。
四、申请对象:凡设籍嘉义市六个月以上,就读本市国民中学 或国内高级中等以上学校(不包括空中大学、补习学校、进修学校、夜间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职专班)之在学学生,家境确系清寒且符合下列规定者。

  • 高级中等学校(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至三年级):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当学期未有旷课及记过纪录者。
  • 大学校院及专科学校(含五年制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当学期未有旷课及记过纪录者。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高级中等学校 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至三年级组二十名 ,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大学校院及专科学校(含五年制专科学校四、五年级)组:二十三名每名 新台币五千元 。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 申请书一份。
(二) 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一份 。
(三) 奖惩 及出缺勤纪录。
(四) 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 一份 。低 或 中低 收入户 者, 应检附 低 或 中低收入户证明书。

七、其它说明:凡申请奖学金 学生已受领其他公部门奖学金者,不得提出申请,重复领取者,本府得撤销或废止其资格;其已受领之奖学金应予追缴。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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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