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嘉义县政府「嘉义县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4日前。
三、申办方式:本校统一交件申请,请于申请期间内缴交申请资料至生住组办公室(B107)。
四、申请对象:凡设籍嘉义县六个月以上之居民,现为国内公私大专院校、高中职校(不含研究所、进修学士班、夜间
部、补习学校、空中大学)及本县县立国民中学在学之清寒优秀学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绩符合申请标准,而未享有公费或其他同性质奖学金补助者。
高中职组及大专组:1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2操行成绩八十分以上 或 无记过之纪录者。3有体育成绩者,其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前项成绩系采计前一学期成绩,如采等第者,应换算为原始分数;前项 各款 之 一年级新生 于第二学期始可凭上学期成绩申请奖学金。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高中职组五十名,每名 新 台 币 一千 六百元 。大专组三十名 ,每名新台币二千五百 元 。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前一学期 成绩单正本或加盖学校证明章之成绩单影本一份。
(三)户 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第二 点 各款证明文件 。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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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