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金门县政府「金门县政府奖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3.15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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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奖助学金申请】金门县政府「金门县政府奖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3.15止)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金门县政府「金门县政府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前。
三、申办方式:本奖学金仅开放网路申请请至金门县政府交通图书券暨就学津贴及奖学金整合系统网站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设籍金门县连续达三年现仍在籍,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须全时进修者 不含在职专班、带薪进修或享有政府公费待遇者)为限:
(一) 于本县完成完整国民中学教育阶段者。
(二 )于本县国民中小学阶段就读达 6 年以上者 。
(三) 于本县乌坵乡设籍达 10 年以上者。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学期录取 50 名,每名新台 币 4,000 元。五专 1~3 年级学生,每学期录取10名,每名新台币 2,000 元。研究生奖学金:1.考取国内公私立研究所(一次奖励)硕士班每名 1 万 元 ,博士班每名 2 万元。2.凡获得国内博士学位 一次奖励,须持有 两年内 毕业证书及论文),得申请奖励金新台币 2 万元整。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在校在学 证明或学生证影本(经入学注册完毕,正反两面)。
2.前学期成绩通知单。
3.户籍 誊本或 户口名簿影本。
4.学生本人之金融帐户封面影本。(邮局或土地银行帐户)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官方LINE搜寻\”金门县政府交通图书券
暨 就学津贴及奖学金\”或搜寻LINE ID \”@725ejuze\”电话:082-325630#6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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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