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4.18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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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奖助学金申请】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4.18止)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前。
三、申办方式:线上注册及申请:请迳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页/(上方)便民服务/福利补助/(下方)拼图/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http://award.ntpc.edu.tw/)。
四、申请对象:

凡设籍本市满6个月以上,在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学生,得申请本奖学金。但已享有师资培育校院、军警校院、特殊教育学校之全额学杂费补助、就读各类进修学分班或第3年起之硕、博士班研究所学生及延毕生不得申请。

(一)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及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
(二)大专院校以上如无选修体育可免附体育成绩;高中职学校依教育主管机关规定免开体育课者,得由学校出具证明,免附体育成绩。前项第一款之成绩为等第者,须由学校出具换算表并换算为原始分数。前一学期(一年级)或前一学年(其他年级)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

(一)大专院校组(含五专四、五年级及研究所):共三百三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户、身心障碍人数后,依申请人就读公私立学校比例分配发给名额,每名新台币二万元。
(二)高中职组(含五专一至三年级):共四百四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户、身心障碍人数后,依申请人就读公私立学校比例分配发给名额,每名新台币一万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成绩证明文件(应包含学校、学生姓名、学年学期、各科成绩及总成绩等重要资讯,且需加盖学校关防或经学校认定核章,如学校注册组核章)。
2、邮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请人个人存摺,提供同户籍直系亲属者亦可)。
3、低收入户证明及学生本人身心障碍证明(无则免附)

七、请于114年7月31日(星期四)自行上前揭申请网站查询录取名单,本局不另函通知。倘有相关问题请洽以下人员:
(一)系统问题:全谊系统客服人员,电话:(02)80723456分机550或551。
(二)操作问题:请详阅「奖学金常见问题」或洽金山高中教务处李组长,电话:(02)24982028分机220或本局技职教育科朱小姐,电话:(02)29603456分机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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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