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中华开发文教基金会114年「薪传100 x 课辅100」(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5.31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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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中华开发文教基金会114年「薪传100 x 课辅100」(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5.3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中华开发文教基金会114年「薪传100 x 课辅100」
二、申请期间:即日起至民国114年05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报名资料、寄件袋格式统一为A4大小,请以挂号邮寄至:
105021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35号12楼 中华开发文教基金会 收(信封上请注明:申请「薪传100」奖助学金)

四、申请对象:具中华民国身分且经教育部认可之各公私立大学院校在学优秀清寒学生。

1. 一至四年级大学在学生及硕士班一、二年级在学生。本届课辅服务自民国114年09月至115年08月底止。大四学生申请,限未来课辅期间仍在学,已甄选上研究所者,须附录取证明。
2. 最近两学期之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请检附112学年度下学期及113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大学一年级请提供113学年度上学期成绩。
3. 操行成绩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 检附系所或教授推荐信正本。
5. 检附低收入户证明或其他清寒证明文件及学生证影本[学生证影本应盖本学期注册章,若无盖注册章,请缴交在学证明]、身分证影本。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币伍万元整。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申请书一份。
(2)课辅计画书一份 (约600~1000字) 。
(3)同意签署于一年内服务100小时志工承诺书(限本会同意之课辅机构,详Q&A)。
(4)蒐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告知书。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886-2-2763-8800 分机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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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