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需要协助学生实施要点修正发布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函转】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需要协助学生实施要点修正发布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主 旨: 「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弱势学生实施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6月4日以台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A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需要协助学生实施要点」,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 明:
一、 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 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秘书处吴小姐,电话:(02)7736-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