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网页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确运行,请先至你的浏览器设定中开启 JavaScript。
SEARCH
主 旨: 「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弱势学生实施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6月4日以台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A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培训具特殊专长需要协助学生实施要点」,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 明: 一、 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 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秘书处吴小姐,电话:(02)7736-7733。